勞工保險


105年5月1日起勞工保險月投保薪資新增45,800元等級,會員伙伴每月收入如達到45,800元以上,可親自攜帶會員證、印章及保費差額至本會辦理調整投保薪資事宜。

2016/04/29
105年5月1日起勞工保險月投保薪資新增45,800元等級,每月勞保費2,517元、健保費1,289元。會員伙伴每月收入如達到45,800元以上,可親自攜帶會員證、印章及保費差額至本會辦理調整投保薪資事宜。



勞工保險局將於104年1月1日起將普通事故保險費率由8.5%調高為9%

2014/12/15
勞工保險局將於104年1月1日起將普通事故保險費率由8.5%調高為9%,故本 期勞保費略有增加。



自103年1月10日起,原來勞、國保年金請領人帳戶如有遭銀行扣押給付款項的情形,而選擇領取支票者,請領人可持該局開立之證明至約定的金融機構開立年金專戶,專戶內的年金款項不再有遭銀行扣押之風險,未來之老

2014/03/28
自103年1月10日起,原來勞、國保年金請領人帳戶如有遭銀行扣押給付款項的情形,而選擇領取支票者,請領人可持該局開立之證明至約定的金融機構開立年金專戶,專戶內的年金款項不再有遭銀行扣押之風險,未來之老年生活更有保障。而開立專戶最大的好處是,專戶內的存款不會被扣押、提供擔保或強制執行。此外,和一般帳戶相同,專戶內的存款可以自由分次提領,且存款期間也會計算利息。



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7條第2項規定,自營作業者得自願依本條例規定提繳及請領退休金。同條例第17條規定,自營作業者自願提繳退休金者,由自營作業者向勞保局辦理開始或停止提繳手續,並按月扣、收繳提繳數額。自願

2014/03/21
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7條第2項規定,自營作業者得自願依本條例規定提繳及請領退休金。同條例第17條規定,自營作業者自願提繳退休金者,由自營作業者向勞保局辦理開始或停止提繳手續,並按月扣、收繳提繳數額。自願提繳退休金者,自申報自願提繳之日起至申報停止提繳之當日止提繳退休金。 表格可自行到勞保局網站下載;http://www.bli.gov.tw/sub.aspx?a=Y5YIG7OFRDM%3D或至本.....



勞保局新北市辦事處自102年12月16日(星期一)起遷往新莊副都心中央合署辦公大樓南棟1樓(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繼續服務,敬請民眾前往新址洽公。新址服務電話:(02) 8995-2100,新址

2013/12/23
勞保局新北市辦事處自102年12月16日(星期一)起遷往新莊副都心中央合署辦公大樓南棟1樓(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繼續服務,敬請民眾前往新址洽公。新址服務電話:(02) 8995-2100,新址傳真號碼:(02) 8995-6438,服務時間:周一至周五08:30起至17:30止(例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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