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3年1月10日起,原來勞、國保年金請領人帳戶如有遭銀行扣押給付款項的情形,而選擇領取支票者,請領人可持該局開立之證明至約定的金融機構開立年金專戶,專戶內的年金款項不再有遭銀行扣押之風險,未來之老
自103年1月10日起,原來勞、國保年金請領人帳戶如有遭銀行扣押給付款項的情形,而選擇領取支票者,請領人可持該局開立之證明至約定的金融機構開立年金專戶,專戶內的年金款項不再有遭銀行扣押之風險,未來之老年生活更有保障。而開立專戶最大的好處是,專戶內的存款不會被扣押、提供擔保或強制執行。此外,和一般帳戶相同,專戶內的存款可以自由分次提領,且存款期間也會計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