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及會員子女教育獎學金給付辦法
新北市汽車服務業職業工會會員及會員子女教育獎學金給付辦法
第1條:本會為鼓勵會員及會員子女努力向學,特訂定本辦法。
第2條:凡本會會員及會員子女就讀於公私立大專院校、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暨經立案之高級職業學校及公立中等補習學校合於下列規定者,得申請獎學金(惟各軍、憲、警、師範學校暨各大專院校公費生、畢業生、進修推廣部及在職進修部學生均不得申請)。
1.學業成績:
甲.大專院校組:公立學校總平均在85分以上者;私立學校總平均在87分以上者。
乙.高級中等學校組:公立學校總平均在85分以上者;私立學校及公立補習學校總平均在87分以上者。
2.操行成績:甲等或80分以上者。
第3條:獎學金-大專院校組:每名壹仟伍佰元整;高級中等學校組:每名壹仟元整。
第4條:會員及會員子女申請獎學金,必須現仍在學繼續就讀者方可申請獎學金。
第5條:凡合於第2條之規定者應於每年9月16日至9月30日止備妥會員證、戶
口名簿影本、全學年度成績單正本(影印本請加蓋教務處證明章)、本學期在學證明或(如用學生證影印本請加蓋教務處證明章)、及私章前來本會申請,逾期不予受理。